面对债务纠纷案件必须提供什么证据,

  发布时间:2020/11/4 14:50:55 点击数:
导读:面对债务纠纷案件必须提供什么证据,

1、申请人(债权人)应提供包括:

(1)能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。如合同、借条、收据、欠条等;

(2)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。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申请人,而被申请人到期仍不归还,最好能提供与债权、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;

(3)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,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,若是单位担保,须提供单位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等情况;

(4)提供有关被申请人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。

2、被申请人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、取消的证据材料。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、欺骗性质的材料,则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64条,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

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,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,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。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,全面地、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。


律师解析:

起诉债务纠纷要讲究诉讼时效:

1、在诉讼时效届满前,向对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单,该催款通知单一定通过快递方式进行,在填写快递单时一定注明催款通知,并保留催款通知的复印件(因原件已寄出)及快递公司的送达回执。

2、在诉讼时效届满前,同对方对账,双方签订书面的带有还款期限的对账单。

3、公证送达。在诉讼时效届满前,同公证人员一起到对方单位送达催款通知,不论对方是否签收,均可达到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目的。

4、在诉讼时效届满前,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。




上一篇:到家追债触犯刑法你知道吗? 下一篇:
相关文章
  •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