债权的正确行使方式,律师提醒千万别违法追债

  发布时间:2020/12/21 8:11:39 点击数:
导读:债权的正确行使方式,律师提醒千万别违法追债

近日,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法官倾情调解,最终化解了这起长达10年的债务纠纷。事情起因是 :两领居熊某与毛某,2009年毛某称其父亲患重病急需资金治疗向熊某借款,熊某念其对父亲一片孝心,便借款给毛某。前后多次熊某共计出借给毛某近9万元款项,毛某也打了借条,并将其父亲名下一套房子的产证原件及户籍材料复印件交给熊某。2010年7月,毛某父亲去世,熊催促毛某还款,毛某却一直拖延不还,多次催讨未果下,熊某便搬至毛某的父亲房屋中居住(该房屋在毛某父亲去世后,由毛某和其哥哥合法继承)。2013年,毛某又以预备卖房还款需要办手续为由,再次向熊某妻子借款2000元,并出具了借条。但毛某并未卖房还款,此后熊某一直居住在该套房屋中。

1、民间借贷纠纷,必须特别注意“诉讼时效”,依据民法总则,现在为三年,超过三年不行使债权,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。注意:只是丧失胜诉权,债权请求权依然可以行使。如果债务人不提出时效抗议,法院也不会主动示明债务人可以提出时效抗辩,其自愿履行,法院亦不会反对。

2、如何延长“诉讼时效”,使得债权处于诉讼时效有效期内?一般即采取一定行为 使得原诉讼时效中断,从新计算诉讼时效。一般有在诉讼时效期满前明确的方式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;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;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,保证债权诉讼时效“不过期”。本案中熊某在诉讼时效内满前主张债权,后也一直持续追索,诉讼时效持续有效。

3、强住他人房屋索债违法,熊某以要债为目的强闯他人房屋并赖着不走,涉嫌处罚非法侵犯他人住宅罪,而面临犯罪。毛某及其哥哥有权报警。这个故事再次告诉我们追索债务,一定要依法事实,走正当途径,法律保护合法债权。不要钱没要到,还犯了罪,就得不偿失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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