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到债务纠纷,你知道怎么保全自己的财产吗?

  发布时间:2020/4/21 16:04:05 点击数:
导读:遇到债务纠纷,你知道怎么保全自己的财产吗?

民事诉讼案件,特别是关于债务纠纷的案件中,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:历经千辛万苦胜诉了,在判决下达后却发现对方早已偷偷地转移财产,或是隐匿、变卖财产,导致判决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。

事实上,为确保判决能够有效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,可以在诉前就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,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。

1、什么是财产保全?

财产保全,俗称的冻结财产,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,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,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,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。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讼保全、诉前保全、执行前保全三种。

2、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?

根据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。其中,查封措施即贴封条就地封存,一般针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,不易移动的财产;扣押则是异地扣留;而冻结则一般针对银行存款或者股票等有价证券。

3、信用卡逾期起诉也会被财产保全吗?

信用卡逾期客户,银行会依法催收到期欠款,按照领用合约的约定,将向法院起诉,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,包括冻结逾期客户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,查封已抵(质)押的财产等。

判决下来后,会依法强制执行财产以清偿银行的损失。包括:本金,利息,违约金,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,处置抵押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均需一次性偿还。

4、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?

《民诉法新司法解释》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,查封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,查封不动产、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。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,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手续,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。”

5、财产保全收费标准是什么?

财产数额不超过1,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,每件交纳30元;超过1,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但是,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,000元。

6、财产保全的解除条件

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:

1、被申请人提供担保;

2、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;

3、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。

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关于财产保全的小常识。

财产保全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,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,申请人就可以“高枕无忧”地进行诉讼,如果案子胜诉了,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,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。

而且,因为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,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、生产经营,故在权衡利弊后,很多情况下,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,大多数会和解,这样既节省了时间,也顺利解决了纠纷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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